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H7N9消毒作業原則

 




H7N9應變作業流程






吃的安全


病例統計

指揮中心持續加強檢疫措施,呼籲出國民眾注意個人衛生,返國後如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立即戴口罩就醫 ( 2013-05-06 )
    指揮中心經與中國大陸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查證確認,昨日上午8時至今(5/6)日上午8時無新增H7N9流感病例。中國大陸已知累積確定病例數為128(上海市33例、江蘇省27例、浙江省46例、安徽省4例、河南省4例、北京市1例、山東省2例、江西省5例、福建省4例、湖南省2),其中27例死亡(上海市13例、江蘇省6例、浙江省6例、安徽省1例與江西省1)。目前中國大陸H7N9流感病例發生地區有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北京市、山東省、江西省、福建省與湖南省。
   
國內自昨日(5/5)上午8時至今日(5/6)上午8時共接獲5例疑似病例通報,均由醫療院所通報,1例檢驗中,餘均排除H7N9感染(檢驗陰性)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國人前往中國大陸H7N9流感疫情流行地區,應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的衛生習慣,勿任意碰觸與餵食鳥禽,避免至有活禽之傳統市場及環境,食用禽肉及蛋類務必煮熟;返國後,如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請立即戴口罩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最新疫情與旅遊傳染病等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局網站(http://www.cdc.gov.tw )之「H7N9流感專區」與「國際旅遊資訊」專區,或撥打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如話機無法撥打簡碼電話號碼,請改撥0800-001922防疫專線。

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


102年4月25日12時

一、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資料顯示,大陸地區自本年3月31日起陸續公布數十名人類感染病例;而H7N9禽流感病毒確診病例中,有數例曾與禽鳥接觸或宰殺活禽,病例臨床表現多為早期出現發燒、咳嗽及呼吸短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狀,而後發展為嚴重肺炎甚至死亡。

二、雖現階段無證據顯示有人傳人現象但為能預防感染H7N9流感,仍請加強以下衛教宣導事項

(一) 如鄰近大型養禽場,或學校、館所、家庭有飼養禽鳥者,請協助宣導並注意下列事項:

1. 飼養禽鳥需避免與野鳥接觸或共用食器。

2. 定期清洗、消毒養禽設備及其排泄物,清消時應戴口罩。

3. 避免直接接觸家禽、鳥類或其糞便。接觸過家禽、鳥類或其分泌物後,要立刻用肥皂和清水澈底洗淨雙手。

4. 飼養的禽鳥死亡時,請密封包裝後,以一般廢棄物處理,由垃圾車清運;如有疾病疑慮,可洽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

5. 接觸禽畜後10天內,如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等類流感症狀或結膜炎,請戴口罩就醫,並主動告知禽鳥接觸史。

(二)學生參與校外教學實習等請提醒避免接觸不明禽鳥並請教職員工生注意個人之預防方法如下

1.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注意飲食均衡適當運動及休息維護身體健康。

2. 用肥皂勤洗手不亂摸口鼻及眼睛。

3. 肉品及蛋類必須完全煮熟後再食用。

4. 料理生鮮禽畜肉品及蛋類後立即洗手,刀具、砧板也要澈底清洗後才能再度使用。

5. 不要購買或飼養來源不明或走私的禽鳥。

6. 避免接觸禽鳥及其分泌物,若不慎接觸,應馬上以肥皂澈底清潔雙手。

7. 非必要或無防護下,避免到生禽宰殺處所及養禽場。

三、請地方政府及學校備妥相關防疫物資,如觀察或據報學生有身體不適情形,學校應幫忙學生量體溫並提供合宜之協助。

四、本部已建置流感防疫專區網站(http://www.perdc.ntnu.edu.tw/anti-flu/),可逕自參閱。有關最新疫情等資訊,可查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之「H7N9流感專區」並請善用其宣導資料。

此致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體育署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

本部綜合規劃司

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防治流感流行,預防措施

(一)勤洗手,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二)避免接觸禽鳥及其排泌物,若不慎接觸,應馬上以肥皂
澈底清潔雙手。
(三)不要購買或飼養來源不明或走私的禽鳥。
(四)非必要或無防護下,至禽流感流行地區旅遊,避免到生
禽宰殺處所、養禽場及活禽市場。
(五)肉品及蛋類應澈底洗淨並煮熟後再食用。
(六)家中如有飼養禽鳥應避免與野鳥接觸或共用食器,並定
期清洗、消毒養禽設備及排泄物容器,清消時應配戴口
(七)自費接受流感疫苗接種。
三、學校師生、家長應加強自我防護。若感染流感
應戴口罩,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
治療,落實不出入公共場合原則;如出現流感症狀者,應
儘速就醫,以降低傳染病威脅。

H7N9 流感疫調單

H7N9 流感病例定義與通報方法

                                                                   疾病管制局 2013 年4 月5 日第1 版
壹、通報定義
一、通報定義: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
(二)符合檢驗條件。
二、臨床條件:具有下列任一條件:
(一)急性呼吸道感染,臨床症狀至少包括發燒(≧38℃)及咳嗽。
(二)臨床、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肺部實質疾病。
三、流行病學條件:發病前 7 日內,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曾經與出現症狀的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包括照護、相處、或
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二)曾至有出現H7N9 流感人類病例地區之旅遊史或居住史;
(三)在實驗室或其他環境,處理動物或人類之檢體,而該檢體可能
含有H7N9 流感病毒。
四、檢驗條件:具有下列任一條件:
(一)臨床檢體培養分離及鑑定出H7N9 流感病毒;
(二)分子生物學H7N9 核酸檢測陽性;
(三)血清學抗體檢測呈現為最近感染。
五、疾病分類
(一)確定病例:符合檢驗條件。
貳、通報方法
(一)如醫師發現符合「H7N9 流感」通報定義之病例時,應於24小時內,先以書面或網路通報,必要時,得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先行通報轄內縣市衛生局(所),之後補進行書面或網路通報。
(二)醫師可至「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醫師診所版』(https://ida4.cdc.gov.tw/hospital/)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項下,通報「H7N9 流感」項目,進行網路通報,若無法上線使用,可逐案填寫「傳染病個案(含疑似病例)報告單」,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向轄內縣市衛生局(所)通報。
(三)縣市衛生局(所)若接獲醫院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通報個案後,應據以登錄「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衛生局所版』
(https://ida4.cdc.gov.tw/phb/);或於醫師網路通報後,檢核該院網路通報之資料,以確實向疾病管制局完成通報。
(四) 地方衛生單位人員於接獲通報符合「H7N9 流感」通報定義個案後,應立即進行疫情調查,並於24 小時內完成「H7N9
流感疫調單」(如附件一),上傳至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該個案
之「病歷與附加檔案上傳」區。

呼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指引:學校及托育機構


疾病管制局2013 年4 月5 日第1 版
1. 前言
學校及托育機構裏的學生及幼兒、幼童,共用設備、器具,彼此
社交距離近且接觸頻繁,是容易傳播呼吸道傳染病的場所,再加上學
生及幼兒、童是呼吸道傳染病的高傳播族群及高風險族群,故需要特
別注意防範,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生病者在家休息
等預防措施。各級學校及托育機構宜採行以下防疫措施:
2. 加強衛生教育
2.1 宣導內容包含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
息等。
2.2 宣導對象除學生及小朋友外,也應包含家長等主要照顧者及
教職員工。
3. 維持衛生環境
3.1 供應足夠的洗手設施及充足的洗手時間。
3.2 定期清潔學生、幼兒經常接觸的物品表面,如鍵盤、課桌椅、
門把、公共區域的公共用品、教具等,但要注意避免過度使
用消毒藥劑(有關消毒藥劑之使用方法可參閱「消毒劑使用指
引」),並穿戴手套及口罩進行清潔作業。
4. 協助發生症狀者
4.1 主動關心學生、小朋友、教職員工是否有急性呼吸道症狀。
4.2 如發現有急性呼吸道症狀者,應讓其戴上口罩,留置於單獨
空間,並協助其儘速就醫及返家休息。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
潮必經之處,不需獨立空調,但要保持空氣流通。
4.3 不宜由孕婦、慢性病患等人員照料發生症狀的學生或小朋友,
且照顧者在工作時間應配戴口罩,並勤洗手。
4.4 如住宿生罹病,除就醫外,於宿舍中應安置於與健康學生有
所區隔之處,提供適當照護,直至症狀緩解後24 小時。
5. 加強通報作業
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應依規定通知當
地教育主管機關,必要時會同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6. 學生停課期間之注意事項
學校如決定採取停課措施,應注意以下事項:
6.1 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
班或參加課後社團活動等人潮聚集場所。
6.2 學校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參加人
口密集性活動。
6.3 住宿生罹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
並與健康學生區隔。
6.4 教師可利用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學生保持聯繫,並適時
提供關懷及協助。
6.5 可視學校疫情狀況及校園空間,考量擴大學生在校活動的距
離,方法如下:
6.5.1 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
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6.5.2 擴大學生課桌椅之距離,或將班級移至較大的空間,並
保持空氣流通。
6.5.3 將授課班級分成較小班級。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可考量利用電視、廣播、電話及網路等教
學方式,實施遠距教學,避免學生因停課致課業荒廢。平時也
應規劃培訓代課老師,當發生老師因生病或請假等無法上課情
形時,立即派遣短期代課老師接替教學工作,以確保學生教育
之持續。

H7N9流感疾病介紹


疾病管制局2013年4月5日第1版
一、疾病概述(Disease description) 中國大陸自2013年3月31日起陸續公佈人類感染H7N9流感病毒病例,病例臨床表現多為早期出現發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而後發展為嚴重肺炎和呼吸困難等嚴重病徵。現有資料顯示病例間暫未有流行病學關連,密切接觸者目前未出現相關感染病徵。流行病學、傳染窩、傳染方式等資訊尚待世界衛生組織(WHO)及中國大陸政府進一步調查。
二、致病原(Infectious agent) H7N9流感病毒(H7N9 Influenza virus)。
三、流行病學(Epidemiology) 目前確定病例間未發現有流行病學關聯性,病毒來源仍在調查中。
四、傳染窩(Reservoir)
仍在調查中。
五、傳染途徑(Mode of transmission)
禽流感病毒會存在於受感染禽鳥的呼吸道飛沫顆粒及排泄物中,人類主要是透過吸入及接觸禽流感病毒顆粒或受汙染的物體與環境等途徑而感染。H7N9流感病毒之傳染途徑目前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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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潛伏期(Incubation period)
H5N1流感的潛伏期通常約為2~8天,H7N9流感仍在調查中。
七、可傳染期(Period of communicability)
目前尚無證據顯示H7N9流感的可傳染期為何,且尚未發現人傳人的可能性。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Susceptibility and resistance)
目前尚無證據顯示H7N9流感其感受性及抵抗力為何。
九、病例定義(Case definition):
詳見「H7N9流感病例定義」。

最新H7N9疫情資訊及因應事項



         2013/04/07 教育局體健科提供
一、行政院衛生署已於43日將「H7N9流感」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成立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二、  請各校立即調查目前所有之防疾物資概況(如:健康中心現有口罩數量、耳溫計(槍)數量、防疾消毒物資數量(漂白水或其他消毒物資)),並請加強衛教宣導。
三、  請各校加強下列事項之作為及宣導:
1.    於現有洗手台準備肥皂,提供學生使用,並要求學生養成勤洗手之習慣(尤其用餐前及上厠所後),並避免雙手任意碰觸眼、鼻、口等黏膜
2.     保持教室及辦公室內空氣流通,於咳嗽、打噴嚏時需遮掩口鼻,若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等呼吸道症狀,應戴口罩並就醫,儘量不上班、不上課。
3.     避免接觸禽鳥及其分泌物,非必要或無防護下,避免到生禽宰殺處所、養禽場及活禽市場,若不慎接觸,應馬上以肥皂澈底清潔雙手(尤其家庭有從事禽鳥畜養或販賣之學生,應加強提醒注意相關防疾措施)。
4.     禽肉及蛋類應澈底煮熟,料理生鮮禽畜肉品及蛋類後應立即洗手,刀具、砧板也要澈底清洗後才能再度使用(另請各校午餐廚房管理人員配合辦理,並叮嚀廚工媽媽注意)。
5.     若與有禽鳥接觸史或與近期出入流行地區(上海市、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旅遊史民眾接觸者,當出現發燒、喉嚨痛、咳嗽、結膜炎等症狀,請戴口罩並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接觸史、工作內容及旅遊史等。
6.     請轉知學生及家長,口罩是居家常備保健物品,宜適量準備。
四、  因為目前中央及衛生單位並無針對H7N9之具體防疾措施及計畫(未有任何停課規定),檢附前H1N1SARS防疾通報流程供參考;若有任何相關疫情資訊及防疫措施及計畫時將立即公告,並請各校協助配合。
五、  請各校護理人員隨時注意各校疫情變化及通報(請依現行疾病通報方式及表件處理),若有任何疫情狀況請立即回報。
六、  各校可於中央疫管局下載相關訊息或所本件附資訊於各班教室及學校公佈欄中公告,提供學生及家長建立防疫觀念及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