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呼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指引:學校及托育機構


疾病管制局2013 年4 月5 日第1 版
1. 前言
學校及托育機構裏的學生及幼兒、幼童,共用設備、器具,彼此
社交距離近且接觸頻繁,是容易傳播呼吸道傳染病的場所,再加上學
生及幼兒、童是呼吸道傳染病的高傳播族群及高風險族群,故需要特
別注意防範,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生病者在家休息
等預防措施。各級學校及托育機構宜採行以下防疫措施:
2. 加強衛生教育
2.1 宣導內容包含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
息等。
2.2 宣導對象除學生及小朋友外,也應包含家長等主要照顧者及
教職員工。
3. 維持衛生環境
3.1 供應足夠的洗手設施及充足的洗手時間。
3.2 定期清潔學生、幼兒經常接觸的物品表面,如鍵盤、課桌椅、
門把、公共區域的公共用品、教具等,但要注意避免過度使
用消毒藥劑(有關消毒藥劑之使用方法可參閱「消毒劑使用指
引」),並穿戴手套及口罩進行清潔作業。
4. 協助發生症狀者
4.1 主動關心學生、小朋友、教職員工是否有急性呼吸道症狀。
4.2 如發現有急性呼吸道症狀者,應讓其戴上口罩,留置於單獨
空間,並協助其儘速就醫及返家休息。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
潮必經之處,不需獨立空調,但要保持空氣流通。
4.3 不宜由孕婦、慢性病患等人員照料發生症狀的學生或小朋友,
且照顧者在工作時間應配戴口罩,並勤洗手。
4.4 如住宿生罹病,除就醫外,於宿舍中應安置於與健康學生有
所區隔之處,提供適當照護,直至症狀緩解後24 小時。
5. 加強通報作業
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應依規定通知當
地教育主管機關,必要時會同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6. 學生停課期間之注意事項
學校如決定採取停課措施,應注意以下事項:
6.1 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
班或參加課後社團活動等人潮聚集場所。
6.2 學校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參加人
口密集性活動。
6.3 住宿生罹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
並與健康學生區隔。
6.4 教師可利用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學生保持聯繫,並適時
提供關懷及協助。
6.5 可視學校疫情狀況及校園空間,考量擴大學生在校活動的距
離,方法如下:
6.5.1 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
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6.5.2 擴大學生課桌椅之距離,或將班級移至較大的空間,並
保持空氣流通。
6.5.3 將授課班級分成較小班級。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可考量利用電視、廣播、電話及網路等教
學方式,實施遠距教學,避免學生因停課致課業荒廢。平時也
應規劃培訓代課老師,當發生老師因生病或請假等無法上課情
形時,立即派遣短期代課老師接替教學工作,以確保學生教育
之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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